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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二章 历史难题,土地问题 (第5/6页)
既然均不了,还不如被拿走…… 这是地主的思维。 哪怕是唐代后期不断制定法律,禁止土地兼并,但也无济于事,地主养成了,一个个都是有钱有势有影响力的,谁能管得住? 宋朝并没有吸取唐代灭亡的教训,宋朝是一个很厉害的朝代,他们在土地关系上,采取的是“不立田制”、“不抑兼并”的政策。 意思就是,只要朝廷能收税,你们该怎么兼并,那就怎么兼并,随你们自己玩。 这种政策的存在,导致宋代土地私有化、土地兼并达到了历史最高程度,哪怕是北宋玩完了,他们也不认为是土地关系的错,南宋接着玩。 因为土地都在地主家里,所以整个宋代,真正拥有自己土地的农民是极少数的,而没有土地,依附于地主的佃农却是大多数的。 也正是因此,宋代的租佃制度极为完善,甚至还出来了专门的租佃合同,租佃法律…… 当然,主要是保护地主家利益的,比如你累死了地主家的牛,那你就是地主家的牛,如果地主打了你儿子,那人家是没半点损失的。 后来元朝时期,统治者是蒙古族系游牧民族,人家骑马的人,谁会管土地问题,只要有草原,那就是够了。 所以在元代初期根本就不管土地的,底下怎么整,没人在乎。 后来忽必烈也意识到,总不管土地也不行,所以颁布了一些法律,但元朝的法律,就像是他们手中的马鞭子,自己用来打人的,不是拿来抽自己的。 所以,法令可以颁布,但蒙古人是不需要遵守的。 于是出现了“今王公大人乏家,或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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