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2006_回到2006 第217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回到2006 第217节 (第3/6页)



    特别是大学时期,他看过一次学校组织的学生辩论会,看着台上口齿伶俐、普通话很标准的女同学,他觉得她口才很好。

    等一个男生利用诡辩之术,硬是达到颠倒黑白的效果,当时杨星宇觉得这种诡辩之才,也是极好的口才。

    但,等他走上社会,特别是开始创业之后,他关于口才的理解,渐渐有了别的领悟。

    他开始觉得嘴笨之人,往往更能说服别人。

    因为很多人都觉得嘴笨之人,不会骗人,所以,哪怕嘴笨之人说话都打磕绊,有时候一件事情刚说到了一半,听的人就已经信了。

    再后来,网络上开始流行一句话:真诚才是必杀技。

    杨星宇才恍然自己为什么会觉得嘴笨之人,更能说服别人。

    就是因为真诚!

    说到底,口才高低,目的都是为了说服他人相信自己。

    但如果一个人本身就让人觉得可信,那这个人纵然没有雄辩或诡辩的口才,这个人也一样可以让别人相信他想说的东西。

    所以,从那以后,杨星宇对于自己的口才,就往这个方向努力了。

    谁让他天生不是那种伶牙俐齿的人呢!

    他也没什么诡辩之才。

    他唯一可能胜过常人的,大概就是对别人情绪变化的感知,或者说是对人心的揣摩。

    他以前性格很内向的。

    内向的性格,让他平时不想说话。

    安静状态下的他,就习惯观察别人的表情,进而揣摩人心。

    久而久之,一个人心情如何,他一般一眼就能看出来。

    台上,杨星宇已经让会议室里一百多人跟随他的节奏,不时和他互动几句,有说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