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文魁_八百八十五章 官员与百姓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八百八十五章 官员与百姓 (第3/6页)

  璐王要一万五千顷,然后又讨取景王藩产,抵数万顷之巨。

    河南官员一致上书,言当时明初时,亲王岁俸外,不过千顷。

    之后封亲王,虽然历代天子多有偏私,多给了一些,但都是几千顷这样的范畴。

    但璐王竟给到几万顷,简直上升了一个数量级。所以河南官员言,只能给田千顷,不能再多了。

    小县田亩大概两三千顷,大县七八千顷,小府一两万顷,大府也不过三四万顷,潞王藩田等于一个大府的田亩了。

    这藩邸,藩田不过是一二,还有三,就是河南的禄银。

    万历十一年时,河南禄银达到二十六万八千四百两,而河南一年税折银约在一百五十万两。

    也就是说河南一省近五分之一的税入,都养了宗室子弟。以后璐王就藩还要添一笔钱。

    但就算如此,一个省五分之一的税入,仍是养不了这些藩王,因俸米太微薄之事,这些宗室动则聚众闹事,在杨一魁就任前,周王府的宗室刚刚围攻了河南巡抚衙门,把堂堂巡抚堵在大门里都不敢出。

    所以河南官员向天子请旨,将河南宗室禄银定为永额,不许加派。

    这话怎么理解?

    就是钱就这么多,你们藩王自己拿去分,几年,几十年以后你们朱家子孙再多再多,我们也只拿这么多钱。否则朝廷税赋就那么一大块,但宗室子孙一直增加,你们以后不是要吃垮整个河南。

    朝廷哪里养的起你们?

    这些上书都是官员们一致议定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