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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一章 古代结婚年龄太低了 (第3/6页)
朝时期法律更简单,只规定女子法定结婚年龄是十五岁。 男人? 哦,没规定,你们看着办吧…… 唐朝初期还不错,法律规定是男子二十岁,女子十五岁成婚。不过这一条明显是没执行彻底,因为小武成为武媚娘的时候,也才十四岁…… 但了唐开元年间,唐玄宗为了增加人口,将结婚年龄下限直接调整为男子十五岁,女子十三岁……这已经是赤裸裸的摧残青少年了! 宋代沿袭唐代初期的规定,但额外附加了一条催婚的内容:“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 明代朱元璋极为重视人口,规定的是男十六,女十四。同样也加了一条:四十岁以下的女人不允许当尼姑。 值得说明的是,朱元璋没有规定四十岁以下的男人不能当和尚,估计这也是与他小时候的经历有关…… 在朱允炆看来,十六岁、十四岁,这豆蔻年华还没花开,这就要结果了? 古代生育率很高,生育频繁,一家生三五个孩子都是常有的事,但因为生孩子而死了妻子或妾的,也不再少数啊。 身体发育不健全,直接就升级当爹、当妈了,这合适吗? 朱允炆咬了咬牙,一脸严肃地对薛夏说道:“派人给内阁传话,自口谕传达之日起,朝廷修改法令,男子未满十八、女子未满……十六,不得成婚,若有违背,视为违法,连坐父母!还有,告诉钱塘知县,按太祖规制,男十六、女十四未满者不允许成婚,若他不想管,那就换个人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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