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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章 宁正而毙,弗苟而全 (第5/6页)
“何处交租?” 朱允炆起了兴致。 “自然是农税县司,这不是已经七月半,该缴纳夏税的也该缴纳了。” 于文明解释道。 朱允炆了然,大明税赋分夏税、秋税,也就是所谓的两税法,夏税主要征收丝﹑绵﹑丝织品﹑大小麦﹑钱币等﹐秋税主要征收稻﹑粟﹑豆类﹑草等。 虽然朱允炆改行一条鞭法,不再是纳实物税,而是一律以钱钞为主。但是百姓手里没钱,只有实物,这麦子都拉过来了,朝廷也不能说人家没缴税吧?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在农税司设置的时候,朱允炆便明确了一点,各地农税司按市价兑换实物。 这样百姓就有了选择性,可以在商人下乡的时候卖给商人换钱钞,也可以自己挑着担子到城里去卖粮食换钱钞,总而言之,农户不需要留着那么多麦子不舍得卖,担心不够交粮的份。 这种方式赋予了农户更多处置货物的权利,也避免了交税环节官府盘削百姓。 夏税征收的时间是六﹑七﹑八月﹐秋税是十﹑十一﹑十二月,现在正是夏税缴纳时,朱允炆自然不想错过。 一条鞭法有没有成效,还是需要百姓自己说了算。 “我去农税县司看看,若是有缘,自会遇到,若是没有遇到也无妨,他早晚会来见我。” 朱允炆笑着,止住了于文明、于彦昭的脚步。 “于谦不过是一个孩童,当真值得夫君如此来一趟?” 宁妃很是不解,出门之后便迫不及待问道。 一个孩子而已,这世上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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