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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六章 没有邂逅,只有安排 (第3/6页)
一些事的。走吧,我们回汾州,看看这小子有没有悟性。” 侯浅浅嘴角微微动了动,旋即又恢复如常。 这不是一次意外的遇见,是一次大胆的试探。 很多人认为古代女子结婚之前都没有见过男方,那纯碎是胡扯八道。 无论唐宋还是大明,都有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似乎一切都是包办性质的,到了洞房才第一次见到对方。 这种看法是荒谬与令人嗤笑不已的。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指的是婚姻缔结,需要以媒人为中介,由父母出面cao持。新人对于自己的婚姻有着一定的自主权,绝不是全部都是父母说了算就一定算了。 所谓相亲,就是“两亲相见”,在宋代那是一个大胆,选择小花园,或小船上见个面,如果男方相中了女方,则给女方插上金钗,所谓的“插钗”,如果相不中,则送上彩缎两匹,所谓的“压惊”。 明代男女也玩得欢,平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一到元宵节,就开始“光明正大”地去见自己的“如意郎君”或“千金小姐”了。 明代历史记载,永乐时期元宵灯火一办就是十天,这十天内,年轻男女是可以公开见面游玩的。而到了宣德年间,元宵灯火都延长到了二十天,过了正月还没结束…… 你能说古代婚姻之前没见过? 男人怕娶来个不称心的,女人也怕嫁给一个不如意的,总会有机会去安排见一次,而最常用的方法,那就是庙会或寺院。 挑一天时间,安排好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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