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我重生成了朱允炆_第一百八十二章 通商入贡如异地恋(一更)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一百八十二章 通商入贡如异地恋(一更) (第4/6页)

时期初步形成规模的。

    元朝时期对于通商贸易问题是相对开明的,不反对异地恋,但也不允许你们到处沾花惹草,四处风流,于是,在广东广州、福建泉州、浙江明州设置了三处市舶司,派驻官吏,专门负责舟楫往来、通商税务。

    明太祖朱元璋很早就意识到海外通商是有利可图的,毕竟,也就弄一块地,安排几个官员就能收取商税,何乐而不为?

    在大明朝还没建立起来的时候,老朱顶着吴王的头盔,已经在太仓州黄渡镇的施工现场干活了。

    市舶司建起来了,老朱大笔一挥,题了个字:

    通华夷之情,迁有无之货。

    市舶司这个海关部门,当时管理的外贸,分为两个板块,一个是通商,一个是通贡。

    通商,就是平常贸易,带东西来看看,说个媒,找个对象,把货物卖出去。

    市舶司官员对这部分人,也就上船看看,调查下你卖的货是什么,价值多少,然后按照比例,抽取税金,之后你就能拿去自由卖货了。

    至于你中午吃什么,喝什么,晚上打地铺还是睡船上,没人管你。

    当然,你卖完货物还想搞点进口,也是一样的规矩,按货价值抽取税金,交完钱你就可以回去了。

    这种方式,在当时被称之为“报官抽分”。

    通贡那就不一样了,虽然它也有着贸易的性质。但它的对象,不是这个大亨,那个富农,而是朝廷。

    既然是给朝廷送礼的,自然不能怠慢了。

    市舶司官员需要检查船只与货物,如果这群人觉得船上睡觉不好,那需要把他们送到驿馆里住,想吃点地方特色,也需要买给他们,如果他们还请去京师溜达一圈,那你也得给人家安排好。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