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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九章 宋正臣的悲伤 (第2/6页)
常百业在编制晋商商会规章时,第一条便确定为: 晋商商会任何人,不得已任何形式违反《大明律》,做危害百姓、朝廷与大明之事。 条文很多,内容也很庞杂,但基本框架已定。 晋商将团结商人的力量,有生意一起做,有钱一起赚,有难一起扛。 晋商商会成立之后,无数商户开始更换牌匾,准备让惠铁券,同时调动起无数伙计,开始将生意与移民政策结合在一起。 让惠铁券的出现,确实打动了不少百姓,对于他们来说,一文、两文钱都是重要的,平日里能少花一文钱,绝不会多花,能走路,绝不可能搭车,能在草垛里睡觉,绝不会去旅馆,能穿破衣服,绝不随便买新衣服。 现在只要移民,就能节省不少花销,而且晋商商会还承诺,无论自己搬迁到北直隶还是河南,都可以享受这种让惠,因为晋商商会,也将跟随移民大军——移商。 常百业很清楚,这是一次打下百年基业的大好机会,只要赢得了这些人的人心,让出一些利又如何?以蝇头小利,换取山西市场、话语权,这是一笔何等划算的买卖? 至于帮助朝廷劝说百姓移民,只不过是投资未来罢了。 晋商的生意不可能只做二十年,三十年,自山西移民五十万,在三十年之后,他们很可能就是二三百万人口,如此庞大的人口,需要多少货物? 现在晋商下手早,即可以让他们得到实惠,还可以告慰他们离乡之苦,待几十年后,他们想要购买货物,第一个想到的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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