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0897 我对金融不感兴趣 (第2/6页)
“创始人”。 联邦法律要求一家联邦公司的创始人必须是一个自然人类,并且是联邦的公民,需要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随便搞个假身份注册公司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有很多办法去证实一个人的身份是否属实,比如说社会保险号。 真的假的,一查就清楚了,特别是在敏感的领域中。 所以想要注册一家至少正规,还能够缴税的公司,哪怕是个皮包公司,也必须有合法的人去注册。 像戴森资产管理公司,林奇就是找了一个流浪汉去注册的。 他给流浪汉一点钱,每个月给他一点分红,林奇就摆脱了所有的法律责任。 万一将来出事了,创始人兼公司股东的流浪汉就要负起全部的责任。 就算是他死了,责任也只会落在这个死人的头上——他真的死了! 为了能找一个人来为可能出现的问题负责,所以必须有一个符合联邦注册标准的自然人来做这件事,无论这个人做什么,至少他的是个人,是个联邦公民。 隐形人的价值就在这里,他们是合法的联邦自然人公民,但又几乎是隐形的,除了他们自己和与他们有关系的人,没有人能找到他们。 很多的隐形人都以此为生,他们每帮助那些公司注册一家公司,就能拿到一笔对他们来说不算少的费用,足够他们快活上一段时间。 这种特殊的性质给了灰色行业非常多的便利,他们可以利用隐形人解决很多麻烦,像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