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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第2/4页)
他,表情很平静。 不远处往旁边拐就是商圈,因此有人在路口卖唱,距离不近,但毕竟用了麦克风和音响,还是断断续续地传到了江边。 旁边的树已经砍过又生,完全看不出年龄,又仿佛十年一直未变。 池煜说:“我本来写了几百字的稿子。” 一开口沈桎之就笑了,真的忍不住伸出手摸了摸池煜的脸,觉得他可爱。 池煜也勾了嘴角,把脸颊往旁边偏了一下,枕进沈桎之的掌心。沈桎之的眼神变深了几分。 池煜继续不紧不慢地说:“但是我刚刚听到那边在唱歌,忽然想到了新的词。我觉得还是不背稿了。” 那边的街头歌手在唱《拥抱》。五月天的。 只有电子琴、吉他,还有歌手。很简陋但是已经足够的街头音乐。 池煜提取了部分歌词,轻轻地哼,当作接下来的开头:“那一个人爱我,将我的手紧握~抱紧我、吻我~爱别走”池煜伸出手,覆在沈桎之贴在自己脸颊上的手背,又慢慢地将他的手拿下来,然后坚定、有力地十指相扣。 “我这个人爱你。将你的手紧握别再走了,别再离开我了,沈桎之。” “虽然我已经向你告白你当然也向我告白过。但是我们一定还有最后以及最重要的一步没有走完。我想我确定我们互相喜欢着,但是我不想再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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