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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八六章:令人头疼的案件 (第3/5页)
个正确的价值观,所以李元吉同时下令了另外一个很不人道的命令。 对死者家属的追责。 是的,就是追责。 华夏历来都有死者为大这一说法,到了后世,这个行为甚至被加重扭曲了不少,甚至更是将人群分为了几个等级,比如弱势群体这种。 虽然这样能体现出人道主义,可这却不是个好办法,也并无法有益于规矩的建立。 为了防止碰瓷党的出现,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于是李元吉只能选择追责。 …… 长安法院,这个年初才刚刚成立的部门,其职责是从官府手中分拨出来的,虽然大唐还有很多地方依旧是官府全权负责,但那种日子并不会长久,三五年之内,便会被这种全新的制度给替代。 长安法院自成立以来也接受了不少的案件,而案件分为两种类型,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跟后世一样,刑事案件必须有武侯所负责整理材料并且提交审判,民事案件则个人既可以提交。 因为在泾阳县已经有了一年的经验,加上长安的重要性,所以这里有不少官员都是从泾阳县那边调来的。 带新人的同时,也在完善自我,补充领导的基本素质,等到这些新人成长起来之后,他们便会升官调任其他地方,通过这种方式,迅速的建立起这一整套制度。 然而,今日的长安法院却接到了一个令他们头疼的案件。 这个案件很难判,而且主体复杂,在此之前,从未出现过这种案例。 以往总是说民不告官,因为告了也是白告,告不赢的。 但现在却出现了官要告民的案件,这怎么判?不管怎么判,百姓都会觉得他们是偏袒官府,加上对面是死了人的。 “主任,这个案件很棘手啊,搞不好的话,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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