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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字卷 第一百三十八节 修撰大人到! (第2/6页)
理?若是大家都避开宁波、泉州,选那偏僻之地上岸交易,这海税怎么算?朝廷还指望着靠这海税抵押举债呢,你以为扬州那帮盐商是傻子么?都是些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不搞清楚每年海税究竟能收多少,他们能心甘情愿地买这个所谓开海债券?” 之前冯紫英尚未到扬州就已经安排人开始造势了。 比如设定参与海贸的商户户数。 这也是一个迫不得已的安排,若是放任数量,那么市舶司和水师在监管上的难度就会大许多,甚至难以顾及,而这带来的就可能是偷逃海税,而这又直接关系到举债的偿还能力。 所以在初期,只能是限定户数,鼓励大家联合来竞投,这样朝廷,市舶司只能那有数的大户,真要抓到偷逃者,便可严惩。 而这些获得相对垄断贸易权力的大户们自然也要珍惜这份权力,会竭尽全力监督其他意图偷逃者的行为,确保自身利益不受侵害。 像一次举债将以开海债券的名义来发售,而且债券将会有利息,这也是破天荒第一遭。 以前朝廷也不是临时向商贾们借过钱,但是从未说过有利息一说。 朝廷向商贾借支那是看得起你,便是捐输也无能人能说什么。 现在朝廷将那等临时性的借款变成了看起来更为正规的借债,以债券名义发行,设定抵押之物为海税,并支付利息,当然利息比较低,远低于寻常民间借贷。 按照冯紫英的设想,债券定额从一万两起,分为五千两、一万两、二万两、五万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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