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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6章 皖南事变(下) (第3/5页)
后限期已过,他还要自由向南移动,作一种有计划的军事行动,明目张胆,来袭击第四十师及上官云相的总司令部,实行叛变,所以我们要执行军纪,将他全部解散。由此可知这次解散新四军一案,不过是我们在抗战期中整饬军纪普通的一例而已………但自去年以来,新四军违抗命令,违反纪律的案件,层出不穷,中央虽一再宽大为怀,剀切告诫,促其觉悟,无如他怙恶不悛,竟至称兵叛变,袭击友军。中央在此情形之下,就再不得有所姑息,再不能不严加处置,但在我个人对此事件,只有悲痛与惭愧,因为部属的罪恶,就是我作长官的责任,也就是我的耻辱。因此各位须知这不是一件什么可安慰的事,这是万不得已的一页痛史。现在新四军事件虽然已经处理,而中国民革命军在光荣抗战中间,毕竟留下了一个污点,我身为统帅,我的伤心实在任何人之上,这是大家必须明白认识的第二点。“复次,我们为什么要如此严格整饬军纪,因为军纪是军队命脉之所在,亦即国家民族生命之所寄。我们抗战之成败,就看我们的军队能否执行纪律,而这次新四军之公然称兵抗命,破坏军纪,我们政府能否澈底执行纪律,就是我们国家能否生存的最大一个关键。因此我这次乃抱定决心,要严肃军纪,以挽救全军的危亡,保障抗战的胜利,维护国家的生存。反之,如果我们这次不能整饬军纪,任令部队军人违反命令,破坏纪律,那末,军队失败,国家就要灭亡。并且国家付托我以统帅大权,如我统帅个人希图苟安一时,不惜姑息养jianian,致陷全军于危殆,那不仅有负职责,而且对不起我们全军官兵,和一般已经为抗战牺牲的将士同胞。并且严格言之,这就无异我统帅纵容部属军队违法乱纪,陷他们于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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