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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百二十六章 劳伦斯 (第3/5页)
一个都不能走着。一人一头骆驼。整个马斯卡港里也找不出这么多空闲的骆驼,只能是到处出高价去雇。 光雇来骆驼还不成。洪涛还得要求骆驼干净、身上不能有寄生虫。于是在马斯卡港城外就出现了一大片帐篷和一大片骆驼,这是专门雇来洗刷骆驼的人。骆驼太多一天两天洗刷不完,要住在这里连着刷好几天。 有了骆驼还不算完,既然是在沙漠里旅行,那就得有个旅行的样子,穿着海军制服肯定不合适,入乡随俗嘛,还得一人置办一身阿拉伯大袍,再戴上头巾,这才完美。 “哎呀……很威武嘛,有点劳伦斯的意思了,出发!”洪涛本人也换上了阿拉伯大袍,戴上了头巾,坐在骆驼上看看自己的队伍,再看看阿尔因家族给提供的几十名向导、仆人、保镖队伍,感觉很满意。陆战队员的长袍外面还系着腰带,上面挂着子弹匣和******匣,腰带上别着两把短枪,长枪绑到了骆驼身上。这么一打扮,比挎着腰刀就好看多了。 洪涛不会指挥陆军,更没学过什么兵法,他的安排很简单。朗崖的副官带着五十名陆战队员呈双路纵队走在前面一百米处,就算是前锋了。朗崖和自己跟着大部队在后面就算主力,再分出五十人看护后面运送补给品的驼队和炮车。 为了增加自己的安全感,这次出行洪涛特意带了三门甲板炮。骆驼不会拉车,就由六匹马拉着。这玩意不仅可以在野战中用霰弹对付骑兵,还能在攻城战里换上实心弹射击城墙和城门。不过洪涛在看完马斯卡港之后,已经打消了这个念头。阿拉伯人的城市好像都不太重视城墙的建设,马斯卡港比亚丁稍好一点,好歹有一圈土墙,但也用不上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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