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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4 章 第七十四章 「蝶花美人图中」 (第20/39页)
打哪变出来?如何证明字是我写的!” 白如依道:“绢布上的字迹就是证据。那些红字看似用血所写,其实是红色颜料。当天夜里,你听到美人图册之事,发现竟这般巧合,郑家姑娘也在那本图册中。你临时起意,按照图画内容再做一层掩饰,让官府更确信这件案子与之前的少女被杀案系同一凶手所为。万一抓到了你,你也能用时辰对不上作辩解。但你临时找不到笔墨,当时街上的笔墨店大都已关门,且深夜买东西肯定会被店铺留意。郑氏姑娘不幸被杀已有了一段时间,其血恐已变色,你又顾虑取自己的血会留下疤痕,令官府怀疑。你已知另一名凶手会丹青,觉得用红颜料写字也圆得过去,写出来颜色差不多看不出什么,所以你用了自家的红颜料。可惜你以为的差不多,其实差很多!绘画所用红颜料,内中多有朱砂。而你家中的红颜料,是为点心着色的,方才已粗鉴过,应是梅子水调了鸡冠花蜀葵汁所制!” 老妇大喊:“那又如何?!难道城中只有老身家做点心?!哪户人家不做馒头蒸糕,做时不点个喜庆花样?大老爷们去满城人家里找一找,看能找到多少?只怕衙门的厨房也有。” 白如依紧盯着她:“但自己调制的红色浆,每家配方不同,恐怕滋味也不一样吧。再则,除却字迹外,还有那块白绢。” 老妇嘶哑喊道:“老身从未买过这种布!” 白如依冷冷道:“对,不是你买的,是丹娥自己带的。你托她帮你做衣服,许给她工钱,所以她到你铺子,不是站在门前买了点心就走,而是进了你家内屋。那条白绢不甚长,却挺宽,系经过裁剪,应为做女子内穿的下裙所用。取来在你身上一比,即知究竟。” 史都尉传一个裁缝到堂,比照证物尺寸,当堂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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