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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5章 考验智慧?谁的?你们有吗! (第3/4页)
投票权。 百慕大最高法院没有辜负丽斯投资公司,给出裁决,禁止如期举行百利达全体股东大会,并认定五家代理人所持有的百利达股份,具有投票权。 这下局面就僵了,两家法院的裁决,香江听谁的? 百利达在百慕大注册,在香江第一上市,在新西兰第二上市,这种样式,在做为国际金融中心的香江,只会越来越多,现在有一点处理不明白,便会制造出无数遗留问题。 香江的监管机构、证券业、媒体观察、理论学术等等圈子的精英们,可以用全都麻了形容,如此复杂的扯皮情况,以前从来没有遇到过,找不到桉例参考啊。 有一说一,鬼老控制下的港府,倒也不是啥都没干,港府财政司还是派了人,到新西兰、百慕大出差,进行沟通,可也因此越发让人看明白了,前途是光明滴,只要能耗得起! 新西兰、百慕大、香江三地物理距离相隔多远,不言自明,光是来回奔波的金钱成本、时间成本等等,就有点让人望而却步。 但这个局面,显然对百利达董事会的那些澳洲鬼老有利,毕竟,他们已经基本在程序上,完成了把新西兰证券卖给百利达的交易。 只不过,利益受损的是香江股市的小股东,权威尽失的是香江证券业。 对于小股东的利益被牺牲的问题,香江媒体关注度极高,个中缘由说起来其实也挺朴素的,以前大家有一口吃的,便满足了;但现在,就不仅仅满足于填饱肚子的问题了。 像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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