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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2 (第3/4页)
想不到薛宝钗一个年不过十来岁的小姑娘竟敢主动报案, 而且越过了直属衙门, 直接告到曾有旧怨的前金陵知府,现刑部右侍郎李澈的案头。 严格来说,明代实行的三司法制,都察院稽查刑名,大理寺主审重案大案,刑部负责最后审理和复核罪名,倘若李澈只有刑部的官职, 是管不了这事的, 可巧的是,这时节官员身兼数职屡见不鲜,他在还未去金陵上任之前便在大理寺挂名少卿, 虽则也不算太对症,但他一定要管的话,还真没人和他争辩这个。 比案子先到的是一片赞誉之声,据说最开始是个好事之人问薛家人为什么要求助于结过怨的官员,薛家那位小姐便使人说道,兄长之死是因他打伤人命,与人无尤,李侍郎为人正直,秉公办案,她一个小女子求告无门,不敢信旁人,只敢信这位清正的大人。 消息传进李澈的耳朵时,也传进了刑部官员的耳朵里,倘若是以前的李澈,自然没人敢和他说笑,但说来倒也奇怪,自从金陵走了一遭,冷面观音成了笑脸佛爷,虽没有左右逢源的架势,倒也令人如沐春风。 便有人笑道:“这小丫头虽然做事粗糙了点,但好歹进对了庙,拜对了真佛,以大人的脾气,一定会管这事。” 李澈喝了一口茶,说道:“些许小事,闹得满城风雨,案子还没到我手里,先按着脑袋点头,也太无赖了些。” 左侍郎略有年纪,便感叹道:“咱们眼里的一点小事,对这些人来说可不就是天大的事,弄不好毁家败业的,到底是个女娃娃,小小年纪的,也是可怜。” 李澈便道:“她既敢上告,这辈子也落不到多可怜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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