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小领主_第二百一十一章 春秋第一名嘴1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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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一十一章 春秋第一名嘴1 (第5/5页)

战争,但这也不是领主们拒绝武装自家武士的理由。”

    张君臣点头附和:“没错,法律并没有规定可以宽限的‘例外’,所以,越是在艰难的时候,我们越应该严肃法纪,并让各地领主知道畏惧法律。”

    叔向也从后面赶来,他听说情况后,立刻建议:“各地领主既然养不活那么多的武士,那么就依据情况‘减封’吧。他们贡献出多少武士,就按规定拥有多少封地,这是雷打不动的律条,不得违反。”

    按照春秋制度:诸侯国的军队主要由公室军队、世族军队组成。公室军队多建于西周诸侯受封立国时,主要成员国君直属领地内的“国人(有国民待遇的自由民)”;世族军队则主要指卿大夫领地内的“士”和“农”,即:领主武装。此外,某些较大的城邑还有“邑甲”,即“城卫军”。他们有的属于国君,有的属于卿大夫,是公室军队与世族军队的补充。

    在春秋时代,卿大夫与士是两个不同的阶层,士相当于低等贵族,隶属于卿大夫。他们也不是纳税人,名下产业无需“纳税”而需“纳赋”,即战时充任甲士,以习武打仗履行自己的义务。此外,他们平常还享有“公田”若干“井(井田制下的农田。由于各国规定不同,武士们享受的免税农田,井数也不同)”。

    而“农”即庶人。按规定,领主封邑及其周围的“农”,除老弱残疾者外,所有成年男子都须接受军事训练,并要求:三季务农,一季讲武,每隔三年进行一次大演习。遇有战事,则武士担当甲士(军官),农夫“七家赋一兵,三百五十家赋一乘”,充任徒卒(跟随在战车后方的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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