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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艺术三选一 (第2/4页)
眼帘的歌名却是英文,名为《bohemianrhapsody》,翻译过来就是《波西米亚狂想曲》,演唱者为皇后乐队。 “六分钟的狂想曲?” 抱着一个迷惑的态度,程烈点下了播放键。 首先响起的,是一片悠长的和声,像是童话中在吟唱着某个故事的幽灵。但随着主唱声音的响起,他的情绪瞬间就调动起来了。 而过了吟唱前奏的第一句歌词,就语出惊人。 “mama,justkilledaman. mama,我刚刚杀了个人。 putagunagainsthishead, 我拿枪指着他的头, ernowhe‘sdead. 我扣动了扳机,他死了。” 程烈大学的英文不差,不看字幕也能够听得懂大概,并被这个旋律和歌词吸引着听了下去。 他对这第一部分的演出相当满意。 但当诉说完男孩的忏悔时,音乐的画风徒然变得混乱,如若群魔乱舞,让他不禁皱起眉头。 第三部分也是一样,从群魔乱舞变成了摇滚,第四部分又归回抒情。 可以说一首歌在不长的六分钟内,连换了悠扬、悲伤、疯狂、摇滚和抒情五种风格,听起来混乱无比。 “这歌……后半部分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程烈开始对自我产生了怀疑。 理智告诉他,黄烨的艺术审美绝对是超一流的水准,但他实在是感觉这歌有点烂尾了。 “这是一首需要沉淀的歌。” 黄烨笑了笑,也不居高临下的批判,而是耐心的诉说道:“这是一首有些年代的歌,但从艺术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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