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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54 (第2/4页)
需要一段如火如荼的感情也会把对感情的温吞屏掉,用自己的全部热情投入到唯一感情里。 抬头看着他修长入鬟地长眉,温润如水的眸子,还有习惯性嘴角微挑的姣好薄唇;吴熙月将身子倾到他的怀里,抬起手,手指拂过他的嘴角,目光如水将似要将他的全部都要拥入到她的怀里来。 这样的男人,真不像是一个生活原始时代的男人,他啊,应该是羽扇纶巾,峨冠博带的名流士子才对。 吴熙月现在也明白过来这莫河对岸与莫河这边的苍山山脉里生活的人种也是不同;就像芒的格里部落族人,个个都是皮肤白皙,五官清秀。而啼他们则是体格修长,五官更为立体,肤色也是偏棕。 大约是啼的祖先与芒的祖先是源于一人,啼的皮肤不像伐合他们那样是纯健小麦色,最少,他的臀部皮肤还是偏白。 密索部落族人的肤人就是真正的健康肤色的,发色也不是纯黑,是纯褐色。 而苍山山脉的五大部落估计是世代都有通姻,反而没有太多出彩。在肤色上面也是各异,白的白皙,黑的虽不至于像非州人种,倒是有些像彝族的皮肤。由其是丽古娜的母巴族人,她所见的族人里都是这样的偏黝黑。 因为想着别的事情,她本是专注的视线散开许多。芒低头一见,眼里划过一丝黯淡,月,是不是又在想啼或是狼王了呢? 一声叹息在他不知觉中逸出来,虽然很轻但却是很重。 一下子便把吴熙月从沉思是拉醒,眼尾微扫,她的神情宛若一只慵懒晒太阳,偶尔会的利爪伸出来的猫咪,懒懒的,却最能吸引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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