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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64 (第4/4页)
婉手头宽裕,就经常下馆子。她出手大方,为人豪爽,一来二去的,就跟杨小水混熟了…… 要不怎么说杨小水是活该呢?怪只怪他贪心不足。 偷前面几次时,他还惴惴不安,生怕被抓,可一夜暴富的感觉真的太美妙了,他连续犯了好几回都没事,胆子就大了起来,想弄一笔大的,于是就挑中了戴佳婉。 那日,戴佳婉带着金子达来聚云楼吃饭,杨小水上去奉承几句,又亲自给他们点好了菜、上了桌,还忍痛自掏腰包送了一小壶酒,确认一顿饭能吃上大半个时辰,这才放了心。 可杨小水没想到的是,他刚离开聚云楼不久,戴佳婉就因为一句话跟丈夫吵了一架,直接摔筷子回家了。然后杨小水手脚麻利地偷完东西,正准备跑时,一开门就跟戴佳婉撞了个对脸。 杨小水当时就懵了,回过神来后想跑却被一把揪住。 想他不过是个跑堂打杂的,身形瘦削,哪里比得上戴佳婉常年抬猪?收拾他就跟收拾小鸡仔似的。 杨小水挣扎未果,被戴佳婉三下五除二按在地上,还搜出来一大包金银首饰。其中光那一整套金饰就要两百多两,全部加起来至少要过五百两。 需知盗窃罪审判时是按照金额来的,十两以下以说服教育为主,最多打十个板子,关几天;五十两以下一档,杖三十徒一年……而五百两就算金额特别巨大的了,再加上之前五起案件中杨小水偷的,最低也要十年牢狱或流放五百里。 人就是这么奇怪,作案的时候只觉得刺激,得手了之后越想越高兴,胆子也日益增大,哪里想过后果?现在一朝事发,那些被掩藏的恐惧才如潮水般铺天盖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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