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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不想跟神仙打架 第647节 (第3/5页)
我都住在公司,谢谢罗桑,最近的专辑赚了钱可以买新房子……” 这话有点开玩笑。 普通焦盆人在东京买房有点困难,但中森肯定不在这个范畴。 哪怕在九十年代初,她这种顶流歌手赚钱也是很高的,特别是没了经纪公司吸血。 那两张唱片的近期收益大概就不低于三千多万美元! 荆小强和中森分。 说起来荆小强才是占了便宜。 在已经很完整严谨的运行架构下,荆小强这种国外艺人必然得通过经纪公司才能进入整个影视歌演艺体系。 本来怎么都要被剥一层皮。 譬如他跟nhk乐团签的那些咏叹调专辑,大概也就能抽成百分之三到五。 蹭着中森十年“工龄”的空壳经纪公司事务所成为股东。 直接拿三五成! 吃得满嘴油。 不过就像沪海那栋老洋房宅子是挂在荆小强的hk公司名下,这边的资产也是挂在中森作为大股东的公司名下。 有点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意思。 中森是成熟姐介了,这种理性又理智的合作方式才可能是长久关系。 反而是宫泽她妈,很小心眼的没有把女儿的经纪约合并过来,在她看来好不容易才获得自由身,谁都信不过。 荆小强笑起来:“那就很简单了,做个音乐博物馆啊,把你的家、公司跟这个博物馆合并到一起,以你的粉丝量,还怕没游客参观?既然是博物馆,你这个规模就可以做得比较大,哪怕偏僻点,周围也能形成观光景点一样的商业区域。” 中森美眸闪动:“斯国一!这个主意太棒了!” 其实博物馆在欧美国家非常流行,万物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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