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才子风云录_第一百九十六章 屋里人性命堪忧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一百九十六章 屋里人性命堪忧 (第3/5页)

“自古邪不压正,我邢天执行的是太祖皇帝亲手制定的大明律,有神佛保佑,不是什么邪魔歪道能够阻挠的。”邢天丝毫不以腰刀被偷蒙羞,继续趾高气扬的样子。

    周鼎成却皱起了眉头:这邢天究竟在玩什么把戏呢?

    刑部是执行法律的最高机构,朝廷官员出现违法现象,都是由锦衣卫出面缉捕,后来又有了东厂西厂等宦官组织,专门缉查文武百官,执行抓捕任务。

    因此刑部原本没有捕快捕头这个行当,只有各地官府才有这样一支执法队伍。

    自宣宗以来宦官势盛,尤其是英宗时的王振、武宗时的刘瑾都已经口含天宪、手握王爵,敢于号令大臣百官,执掌天下大权。嘉靖年间,这种局势彻底终止。嘉靖帝知道锦衣卫、东厂西厂名声不佳,故而制御甚严。宦官太监们只能束手,丝毫不敢逾越本分。

    锦衣卫诏狱最为外廷大臣们诟病,按照大臣们的意思:应该依法治国,法律准绳应该由刑部和内阁执掌,而不应该由锦衣卫的主官诏狱使任意枉法。

    嘉靖帝对此表示赞同,诏狱使的权力收到了限制,除了谋反大案,所有案件都不许过问。前几朝一向忙碌的锦衣卫诏狱逐渐衰弱,几十年间庭院都长草了。

    别说嘉靖年间,就是整个大明朝,也没几件谋反大案,最大的就是朱棣起兵谋反,却没被朝廷镇压掉,反而得了天下。

    没了锦衣卫、东厂西厂这些组织,朝廷的执法就出现了一个真空地带。刑部于是增加了捕头编制,他们的主要任务是处理跨省或者全国性的大案要案,行使的基本上还是锦衣卫那些差使。

    明朝轰动一时的李福禄案就是由刑部负责牵头,督促各省府联合缉捕,刑部的所有捕头也都分赴各地督办,可惜最后连李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