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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蕾 (第26/58页)
和前妻都快四十 ,所以他应该喜欢那个年纪的女人……我要化俗豔点的妆,还是典雅些的澹妆? 澹妆好了,别太招摇,反正等会都要冒汗的。 我脱掉内衣裤,直接穿上有荷叶肩带的粉色连身裙,再披一件浅紫色薄外套 。这件胸口比较宽鬆,胸形打了折,但不穿内衣也看不出来。 整装完毕,我抓点钱塞进上半年买的中提包便赶着出门拦计程车。 一路上我回想和吴大哥之间的回忆,没想到竟然寥寥无几,有点感伤。我们 毕竟是一块工作的,五人小组待在国外整整两个月,却没缔造多少共享的记忆。 这让我决心待会要好好照料大哥,我要为他献上最好的服务。 其实我们也不算次搞暧昧,我在返航前就为了说服他把免税菸让给我, 使尽浑身解数取悦他──主要是甜言蜜语,加上一点右手服务。那一点也不难, 因为我们座位就在隔壁,他坐靠窗,我靠走廊,毯子一盖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 帮他打手枪。那也是我们仅有的唯一一次暧昧,他甚至没摸我。 我和吴大哥差不多同时到达旅馆,我才开好房间,他就踏入大厅。我们在柜 台寒暄,却给旁人和店员白眼,那些人似乎觉得他太邋遢还怎样吧,不晓得。我 挽住吴大哥的手,疯疯地撒了甜娇,藉此向那群自大的家伙表示我全然接受这个 男人。 吴大哥人相当高壮,有点肌rou,据说是搬器材练出来的,让他的身体线条透 过衬衫与外套也能清楚显现出来。但他长得不是很优,甚至可以说满丑的……就 是很平凡的五官再经过劣化处理的感觉。而且他确实有点邋遢,原本在国外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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