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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 何雨柱的真正价值 (第5/8页)
者的版权,都是私自抄袭的,基本都有版权问题。 因为这时代的音乐版权问题,要跨国维权十分困难,所以基本都是在哪个圈子赚什么钱。 一般除非一首歌特别火,赚钱特别多,否则大多数歌曲原创者不会跨国维权,因为成本太高,得不偿失,还容易把路走窄了,失去一个国外市场。 倒不如顺水推舟,认可了人家的翻唱,别把事情闹大,起码你还赚个原创者的名声。 此时的香江乐坛,之所以大抄特抄日本跟西方的歌,就是看准不同圈子交流不便,维权难,所以才那么明目张胆的抄袭。 尤其是音乐这玩意儿,你如果歌谱旋律一样,但歌词不同,在此时的香江,要打官司维权就很困难。 此时香江乐坛的那群人,连日本跟西方社会的歌,都敢明目张胆的一个音乐符号都不改的照抄,只是更改改歌词就行,更别提大陆了。 然而,有娄晓娥这个香江人当合作伙伴,那就不同了。 如果能跟娄晓娥打好关系,双方一起合作,曹志强就可以把自己写的歌跟小说,先拿去香江注册版权,然后他再唱,就不怕别人翻唱了。 因为这样一来,他在香江注册了版权,那么香江的版权法就能保护他,可以维护他在香江乐坛圈子的利益。 而此时是华语乐坛,基本就是港澳台的天下,其中又以港台为尊。 在香江注册了著作权,宝岛地区也是认的,所以在香江注册了音乐著作权,基本就可以保证自己在华语乐坛的利益。 至于其他地区,比如日本韩国跟东南亚一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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