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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第2/3页)
恋爱,找个伴,要是伴侣愿意,两人也可以收养一个孩子的打算。    为什么要收养孩子呢,当然不是因为他不能生,而是因为他喜欢男人,男人和男人之间生不出孩子。    他呢还有点喜欢小孩,所以如果找到伴侣两人志趣相投,彼此相爱,意见相同的情况下,可以收养一个娃娃带在身边。    可没想到自己倒霉只是偶遇一场街边抢劫条件反射的出手帮忙,却意外中了几刀,一醒来就来到了这里。    这是一个叫夏国的地方,与华国古代很是相似,辛言已经来了这里两个多月了,他醒来的时候原主正在发烧,想来原主是因病去世的,而自己穿了过来。    他得了原主的记忆,巧合的是原主也叫辛言,是这夏国顺城王府的一名微不足道的小厮。    他是被自家兄嫂以十两银子的价格卖给人牙子的,那时候原主已经十岁了,这个年纪的孩子还很好调教的,且辛言长的还不错,就是给主子做贴身小厮书童都是可以的。    只是因为原主虽然生的好,却是一个胆小怯懦的性子,不会说好话,取悦管事,最后人牙子不得不努力调教他,最后把他卖到了王府,那时的原主都十二岁了,而来了这里,也只能被分配到少爷院里,做些撒扫的活而已。这一做,就到了现在,已经五年过去,还是个洒扫小厮。    现在辛言穿过来了,他倒是觉得这差事也还可以,虽算不得朝九晚五,但也比自己前世动不动就要执行任务,运气不好还会受伤住院的好。    而且这里管吃管住,每月两贯钱的月例银子已经挺好的了。    如果运气好,还能碰见主子给些赏赐,那就更好了。    且他在王府时间久了,这王府的四少爷也才十二岁是个少年郎的缘故,生的并不娇气,所以是个很好伺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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