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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剑与鞘 (第2/5页)
此言顿时引来使团吏士们一阵鄙视:“果然是吴越之人!饭稻羹鱼。” 这年头粒食中的王者是粟,其次是黍、稷。稻米多种于淮河以南,在中原属于非主流食物,而南方人的饮食习惯,常受中原人地域歧视。 但郑吉在会稽郡长大,稻米饭吃惯了,在长安还能偶尔来两顿,可这西北边塞,清一色的粟麦,没人种稻,所以郑吉每顿都吃得很凑合。 饮食习惯是根深蒂固的,就像饮料好喝却不能当成水,一旦肠胃习惯了一类主食,便会对其他产生排斥。 但郑吉很清楚,比起接下来,将在大漠异域遭遇的凶险和折磨,这点饮食上的不适,根本算不了什么。 还要赶好几十里路呢,不吃饱可不行,他逼自己拿起半块馕,暗暗打气道: “别说是馕,就算是我吃了就会上吐下泻的酪,到了绝境里,我也得甘之若饴才行!” 酒足饭饱,眼看就要再度上路,悬泉置的厨啬夫夏丁卯拿着装衣物的无囊,以及一个老大的麻袋来,请孙十万他们带去交给任弘。 “君子作为假吏,冬天都在河仓城督造馕坑,烤制干粮,本来上头是想调我去协助,君子怕我老迈受不了边塞的苦,就让厨佐罗小狗代我过去。” “他腊祭之后就没回来过了,当时置所里杀了羊,如今rou脯晒得差不多了,还望孙伍佰帮忙捎去。” 夏丁卯为未能再见任弘一面颇为遗憾,他之前托徐奉德在周围乡里寻了几户人家的闺女,想让任弘赶在西出前成婚,给任氏留个种以防万一。因任弘远在河仓城,这件事只能告吹。 “rou脯?” 老孙眼睛一亮,接过后发觉好重,怕是有四十多斤,便戏言道:“夏翁就不怕吾等偷吃?” 卢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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