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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4章 七十二天的皇帝 (第5/6页)
见太后一次,那是太后自己说的,刘贺恨不得三天去见一回呢!这也成罪名了? 一旁的田延年心里门清,以上诸多罪状,多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除了被石显所骗,写的那两封奏疏不好公开外,真正让大将军在意的就一条: “变易节上黄旄以赤!” 这是要在长安搞政变的标志啊,虽然前夜刘贺才听了石显的话令人去做,还没来得及更换,但只是起了这念头,都足以致命,所以大将军才会果断行事。 具体的事例举了数十条,剩下的没法一一列举,就只能一概而论了。 “受玺以来七十二日,使者旁午,持节诏诸官署征发,凡三千余事!” “太仆丞等数进谏以过失,昌邑王使人簿责,其余谏者系狱。荒yin迷惑,失帝王礼义,乱汉制度。臣敞等数进谏,不变更,日以益甚,恐危杜稷,天下不安!” 事到如今,刘贺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件事,甚至连呼吸都是错的。 刘贺几度欲反驳,但这不是辩论场,没有他说话的份,这份奏疏是通知单,认或不认不重要,重要的是史官在旁一一记录,遂成铁证。 光数落罪状就念了一刻,尚书令嘴都酸了,终于点到正题,要找礼仪宗法上的依据了。 “臣敞、臣光等谨与中二千石、列侯、九卿、博士等议,皆曰:高皇帝建功业为汉太祖,孝文皇帝慈仁节俭为太宗,今陛下嗣孝昭皇帝后,行yin僻不轨。《诗》云:‘藉曰未知,亦既抱子。’五辟之属,莫大不孝!” 以上种种,yin乱其实是小事,重点就是两个字:不孝!对孝昭不孝,对太后不孝,对列祖列宗不孝,违背了大汉的政治正确。 “周襄王不能事母,《春秋》曰‘天王出居于郑’,由不孝出之,绝之于天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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